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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1:关于广电总局,关于自由
蓝 发表于 2007-03-01 22:19:57
让我们来讨论和思考一些身边的问题吧
我最近不看报纸,因为新闻版都是过期的、娱乐版的都是八卦的、副刊写的没有网上的blog好看(有些甚至没有我写的好看)、时事评论也不及连岳、王三表的犀利和精彩。有一段时间,我真的在考虑正规媒体存在的价值。
今天,我终于明白了他们的不可获缺了。我在八卦的娱乐版上看到了一条不八卦的消息:广电总局再次出动了,今年整顿的重点是大型的娱乐选秀节目。今年广电总局搞了三个此类节目播出的“通行证”,只有得到他们的许可的三个栏目可以在电视上播出,而且,播出期限为75天,就是说,节目必须在75天里结束。
好吧,不得不说这是广电总局的又一次创举、壮举、和谐之举……也许是我浏览的网页有限,也许是大家都疲掉了,反正我是一直等到纸媒体报道之后才看见的。老实说,什么东西能经得起那帮人的这样折腾啊……禁止个什么东西拜托也要有个限度,我都已经算不清楚近两年他们究竟禁止了多少了……
不过有一点倒是可以肯定的,从武林外传到黄金档的外国动画,再到现在限制选秀节目的播出。他们禁止的这些“限制级”的节目,都是广受大众喜欢的节目。并且,还是直接影响到国家提供的“有文化、有素养、高雅、高品质”的同类节目的收视率的节目。
在诡异的华夏土地上,当人们的意见出现分歧的时候,在家里会听年纪最大的(不听脑子最清楚的);在小群体里会听最有权势的(或最有钱势的);在大社会上会听代表人民的(虽然事实上……)。这种现象带来的最明显的结果就是大部分人(如果他们能够感受到的话)陷入一种水深火热的生活境地,一小撮制定游戏规则的人认为世界是美好的~(并且还严肃的表示所作的这一切都是在为了别人着想)
其实有的时候我会这么想:广电总局为什么要做这些傻事呢?他们这么做是不是究竟是哪里做的不对呢?其实有些时候我们(至少是我)也会想广电总局一样,想要结束某些东西的存在,比如当时看好男儿,死活想不出这种靠几个没有任何特殊技艺的傻男人组成的,没有任何精彩表演作卖点的,甚至对于最后的冠军没人任何真正定义的比赛,究竟有什么好看的。思来想去,其实对于这种比赛的厌恶不就是一种嫉妒吗?人家站在那里,就是能有那么多傻姑娘在底下撕心裂肺的狂喊,就是能有那么多傻姑娘做梦都在给他们砸钱投票。谁让自己爹妈没有送给自己一张漂亮的脸蛋呢?
广电总局不也是那样吗?眼睁睁的看着那些节目的收视率节节攀升,正好手里握着个把权力,还不一下把你给废了,反正媒体跟咱是哥们,没什么公开的闲话。有时候(或者是任何时候)即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真能活活把人气死。
再比如师洋。当时那个傻x红透大江南北的时候,我一看到屏幕里的他就忍不住产生妊娠反应,脸上出现那种仿佛一个临盆的产妇一样的痛苦表情。托他自己的服,现在看不到了。
当时有很多人喜欢他,活活给短信投票砸到了决赛。主办方一看乐坏了,关你有什么鸟本事,能招来傻x喜欢就是宝贝。
设想当时,如果我有广电总局的“生杀大权”占且不论嫉妒不嫉妒,单就个人审美的角度而言我会不会去禁止他的播出呢?
要是在气头上,铁定禁了。那种傻了吧即的男人有什么好看的?但仔细想想,审美这种东西,凭什么我说了算啊?一千个读者眼里有一千个哈里波特(这句话是这么说的么?)审美这东西,应该是没有什么专家和权威的。你喜欢,对你来说就是好的,即便那个人是好男儿或者师洋。人民有龌龊的权力,正如人民有和谐的权力一样。你不应该使用自己在某些方面的权力去制止或妨碍他们做他们喜欢的事情,即便“你这么做都是为了他们好!”
过年的时候妹妹来我家玩, 她喜欢看一些我个人(甚至是她自己也)认为没有什么营养的台湾或日本的垃圾偶像剧。 当时她用我电脑上网搜索一集她想看的连续剧。我觉得没什么意思,就把反波的一些录音和老罗语录放给她听。但是没过多久,我看出她对此并不感兴趣,于是我就在tudou上帮她找到了那集电视剧,让她津津有味的没有营养去了。当时在想,我刚才那样做是不是不对的?我凭什么把自己喜欢的反波和老罗语录放给她听?她明明有她自己想要看,并且喜欢的东西。我凭什么不让她看?
后来再想想,其实我要是真的硬要这么做也没什么不对。就算真的要让电脑不停的播放反波的录音也没什么问题,因为这是在我家。如果我是这台电脑的所有人的话就更没有任何问题了。她有看垃圾剧的自由,但是这种自由不是无边无界的,这种自由就是当她想看垃圾剧的时候,一定能找到一个地方让她看那些垃圾剧,比如她家。不过这不是什么原则性的问题,而且我也能找到些别的是可以干,所以让她在我的电脑上看看也没什么关系。
对于自由,不得不说的还有网上的那群被称作粉丝的傻x们。似乎一有什么自己偶像的不利报道或评论,那帮人就像被摸到G点一样开始兴奋、或者说暴怒。你在自己的地盘暴怒没关系,但是组团冲到别人的地方(比如发言人的bolg)在留言评论里叉腰骂娘,甚至诅咒恐吓,那就是你的不对了。你们家偶像又不是他们家的菩萨,凭什么不许人家在他自己的地方评论几句啊?这种严重干涉他人言论自由的行为在一些自由的国家里是违法的。
说到底,对于一些自己不喜欢的事物,可以讨厌、抵制、批评、回避。但是,没有权力去阻止那些合法行为的发生。文化如是,自由亦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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